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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事项主题 办理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处理状态 已发布
留言时间 2021-02-20 09:30:12
事项内容 你的身份:本人反映
诉求内容:办理生育津贴需要什么资料?
联系地址:广东省从化区江埔街道环市东路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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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信息
回复单位 广州政务
回复情况 您好。 关于您咨询生育津贴申领问题,根据相关资料,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职工,在产假(含计生手术休假)与申领待遇期间正常登记参保并缴费的,次月可发放生育津贴:(1)参保缴费大于等于12个月;(2)分娩/实施计生手术前已正常登记参保,上月正常缴费。备注: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申办生育待遇的次数(不包含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最多不得超过两次。参保缴费满一年的职工,可在分娩、流产或实施计生手术次月起的一年内,由用人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缴费未满一年的职工,可在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由用人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30日内开始,按月计发给用人单位。请提供以下资料: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盖单位公章);2、门诊需提供相应门诊病历原件;住院需提供出院小结原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业务章(如已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且医疗资料已上传医保系统的,可不提供);3、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出具被责令关闭、撤销的具体资料。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前台办理为准。您也可以尝试通过以下网办途径申请,具体步骤如下: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二、“切换区域与部门”选择“广州市-广州市医保局”;三、在搜索栏搜索“生育津贴”;四、选择“生育津贴支付”;五、点击进去后,选择“生育津贴支付(一般情形)”-"在线办理”(如您对办理条件与所需资料等有不清楚的,也可先点击“查看指南”,熟悉操作后再办理);六、按网办流程实名认证后第一步是信息自检,选择“一般情形”,“请选择经办的分中心”选择您需提交的分中心,只要您选择了一个分中心,相关业务将由该分中心跟进。“经办人信息”填写操作人员资料,如为参保人本人办理的,填写参保人本人信息;“申请主体信息”填写参保人信息;七、完成信息自检后,按要求填写表单;八、填写完表单,上传相关资料;九、完成资料上传即可,广州市生育津贴申领业务实行全市通办,所有医保分心中执行统一经办标准,选择任一分中心均不影响业务办理,也不需要到现场或者递送相关材料,直接确认提交就可以了。如有问题,您所选择的医保分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与您联系;十、受理失败,您会收到短信,成功受理的,您可以通过穗好办APP与广东政务服务网,使用申请的账户进入后,查询审核与拨付进度。具体请留意您申请提交界面下方提示;十一、办理完成后,用人单位经办人可下载穗好办app,按如下方式进行查询:下载穗好办并扫脸认证,进去主界面后在搜索服务搜索“医保专题”;医保专题进入后,点击进度查询;输入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受理号等信息后按提交;查询办理进度与打印回执。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系统操作为准。需注意以下几点:1.因网络延迟,最终受理情况以医保经办部门短信通知为准,经办人可在收到短信通知后,按短信指引操作。用人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申办生育津贴的,视同已授权网办操作人员以本人账户查阅打印受理回执等资料,并查看办理进度;如单位不同意的,请不要通过该操作人员账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育津贴由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产假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申领生育津贴为由,拖欠职工产假工资。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生育保险待遇及损失赔偿方面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3.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不符合《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5.网办生育津贴如需领取回执,可选以下领取回执方式:(1)自行到各业务大厅打印,打印回执资料(携a项与b项任意之一即可打印):a.参保人身份证原件与受理编号或受理时所发短信;b.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单位盖章的委托书原件(说明需打印回执受理编号);(2)穗好办app打印:请下载后按指引操作。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2021年2月20日
答复时间 2021-02-20 17: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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