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主题 | 小孩入户时限 | 处理状态 | 已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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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3-07-25 15:14:30 | ||
事项内容 | 反映问题类别个人
诉求内容:我的小孩在外市的医院出生,因早产需要在当地医院治疗,无法在1个月内回广州办理入户,请问超过1个月后还能正常办理入户吗?如能,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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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附件 | |||
事项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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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广州政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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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小孩入户时限问题,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现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由其父母(监护人)到公安机关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入户手续。对于申报入户的资料齐全未能按时办理出生登记入户的婴儿,经公安机关审核后予以办理。2023年7月25日 | ||
答复时间 | 2023-07-25 16:37:20 | ||
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