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情况 |
您好。
关于您咨询迁入本人合法住宅房屋地址需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事宜。除需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根据不同申办条件提供下列有关材料:①《入户申请表》、②入户地的不动产权属证(或宅基地证)、入户地址有户口的,还需提供③入户地址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此外,1.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户主变动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户口簿上新户主和新户主与户内人员的关系,并由公安机关在对应栏目上作更改。2.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3.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4.亲属关系材料,包括出生证、户籍档案记录、同一本户口簿内成员关系登记、亲子鉴定意见、亲属关系公证。请注意:1.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现场办理需通过网上预约(可选择扫描右下角二维码进入“市内迁移”事项,或可通过①广州金盾网 http://www.gzjd.gov.cn/;②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后,符合申办条件第1、2、3、4项的在入户地公安机关一次性办结,而符合申办条件第5项的则在收养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并经核准后,再次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后持收养人及收养人的户口簿到入户地公安机关办理。2.户口申办和迁移应由申请人(未成年的由监护人,含户主内多人迁移的由户主或由户主委托户内成员)到公安机关办理。
2021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