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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事项主题 小孩入户时限 处理状态 已发布
留言时间 2023-07-25 15:14:30
事项内容 反映问题类别个人
诉求内容:我的小孩在外市的医院出生,因早产需要在当地医院治疗,无法在1个月内回广州办理入户,请问超过1个月后还能正常办理入户吗?如能,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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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信息
回复单位 广州政务
回复情况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小孩入户时限问题,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现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由其父母(监护人)到公安机关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入户手续。对于申报入户的资料齐全未能按时办理出生登记入户的婴儿,经公安机关审核后予以办理。2023年7月25日
答复时间 2023-07-25 16: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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