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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事项主题 咨询类 处理状态 已发布
留言时间 2021-10-19 18:44:42
事项内容 反映问题类别个人
诉求内容:引进人才入户的,在其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因公司注册地址为黄浦区广汕公路335号,经多方了解可能所在地在黄埔区新龙镇,但广州本地宝中无此地址,大概可能是“黄埔区镇龙府前路21号镇龙片公共集体户”也有人说是“黄埔区镇龙府前路19号镇龙片公共集体户”
需要确认:
1、公司注册所在地是否为黄埔区新龙镇
2、新龙镇集体户地址为哪个
3、新龙镇对应派出所是否为新龙派出所
事项附件
事项图片
处理信息
回复单位 黄埔区政府
回复情况 您好!关于市民反馈的问题,回复如下:1.经致电您沟通相关情况,您表示所在公司为广州市品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了解,该公司所在地为新龙镇内;2.新龙镇公共集体户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镇龙府前路21号镇龙片公共集体户;3.新龙镇对应派出所为新龙派出所。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谅解!此复,我镇已于2021年10月20日16时27分以短信方式回复市民。
答复时间 2021-10-20 17: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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