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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主题 外省人员在广州买房的满足条件 处理状态 已发布
留言时间 2021-07-20 16:53:23
事项内容 反映问题类别个人
诉求内容:我是外省人员,在广州已连续缴纳社保满四年,目前还在正常缴纳中,但不足五年。想在广州番禺区购买首套二手房,之前也在网上查询过,有的说是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纳税证明;有的说是要连续缴满5年。请告知一下准确详细的外省人员在广州市购房条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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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广州政务
回复情况 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根据职能部门相关资料回复如下:一、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的解读:(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由“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调整为“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限购1套住房。 即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二、购房之日前5年是从购房之日当月或前一个月计起? 答:购房之日当月已纳税或缴交社保的从当月计起,否则从前一个月计起。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无需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 2021年7月20日
答复时间 2021-07-20 17: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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